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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蔺子文
余杨不是一名专职的急诊科医生,他是一名普外科医生,应医院的要求前往急诊外科轮班。
“家庭暴力”这个词距离他很远——起码在他去急诊前是这样——他出生在一个和睦的家庭,自身也是一个温雅的人。但在急诊工作之后他逐渐发现,“家庭暴力”就像一个吃人的**,隐藏在这座城市光鲜外表下的阴暗角落。
余杨在急诊科平均每个月工作7-8天,大约就会遇到4-5名被家暴的女性。
医院的情况大致有两种:
一、选择抗争,需要医生书写病历及诊断证明,后续方便诉诸法律途径;二、选择隐忍,但无奈伤势过重,医院进行治疗。
“第一种女性让我不禁为她们的坚强和抗争精神而动容,但第二种……”余杨说,“她们的故事是令人唏嘘的,有时甚至是触目惊心的。”
以下是他在急诊科轮转时,遇到的被家暴的女性,以及她们的故事。
仲夏的午夜,急诊科逐渐安静下来,那天输液室只剩下稀稀落落几个病人,他们一边挂着水,一边打起了盹。隔壁的抢救室里,几名护士关上了灯光,趴在护士台上小憩。
余杨独自一人坐在抢救室对面的急诊外科诊室里,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凌晨2点,一个40多岁的中年女人走进了余杨的诊室,余杨睁开了眼。
女人穿着短袖的连衣裙,戴着帽子,围着一条丝巾,左手捂着右前臂,在26℃的午夜,她却严严实实地遮盖着面部,仅露出一双眼睛。
“您好,怎么了?”余杨问道。
“我被……”女人停顿了一下,眼神慌张地瞄了瞄四周,“我被我丈夫打了。”
女人松开捂着右前臂的左手,揭下了丝巾。
余杨看到她的左脸明显肿胀,皮下出血,嘴唇有裂伤,最严重的伤在她的右前臂,她的右前臂有大约15cm*6cm左右面积的皮肤及皮下组织被掀起,“打个可能不恰当的比方,就像掀起的马桶盖子一样。”仅有一小部分根部与前臂的正常组织连接,下面露出血淋淋的肌肉组织,白色线形的肌腱随着手指的活动而伸缩着。
余杨甚至隐约可以看见阴森森的骨头,依他判断,这似乎是一处砍伤。
“受伤的过程是怎么样的?”余杨想要问清楚整个过程,以免遗漏其他隐蔽的损伤。
“我不知道……当时情况很乱……我记不得……”女人的眼神疲惫而无神,声音也怯懦地颤抖着,很明显,她并不想回忆受伤的过程。
作为一名医生,详细询问病人的病史是一种基本素养,但余杨的内心深处又有一处柔软的地方发出声音,告诉他:“暂时还是不要让这个女人再去回忆那段痛苦的过程。”
放弃了追问病史,余杨继续和她说明情况:“您现在是用医保卡挂的号——医保挂号适用于意外受伤的病人——我会帮您退掉并自费挂号,”顿了顿,余杨还是说,“然后我帮您准备病历及诊断证明,警察和法院会需要这些材料……”
听到“警察”和“法院”两个词,女人突然害怕地摇起头,慌乱地摆着手,甚至尝试去拉住余杨正在写病历的右手,随后她愣住了一会,又长舒了一口气,整个人就像漏了气一样逐渐塌陷下去,接着说:“这些伤口是我自己不小心摔倒弄的,没有警察和法院的事。”
“我建议您报警,我和警察都会帮助您!”余杨无法理解女人此刻的反应。
“不……”女人无力地摇了摇头,“谢谢您,医生,您帮我把伤口缝起来就行了,谢谢您。”
“这伤口不是缝起来就能解决的,”余杨叹了口气,“这块掀起来的皮肤仅剩一点点血供,简单缝合后可能会坏死,我建议去手术室清创。”
“您放心,我会叫专科医生去帮您探查伤口,不排除需要植皮的可能。”余杨还是不甘心。
“没事的医生,您帮我缝起来就行,有任何问题我也不会怪您。”女人似乎比刚来时要镇静许多,目光呆滞地看着自己血肉模糊的前臂。
余杨想过直接帮女人报警,但考虑后还是放弃了这个主意——余杨并非一名专业的法医,他没有对伤口成因做出鉴定的资质,而且违背病人意愿去报警,未必就能起到帮助作用。
作为医生,余杨始终是要尊重病人意见的。
见女人坚持,余杨在病历上写下了“患者不慎摔倒后出现……”,随后把病人带到急诊外科旁边简陋的清创室,那里没有麻醉师,没有护士,只有一支5ml的局麻药和一个巴掌大的缝合包。他用这些简单的器械仔细处理着病人的伤口,总共用时两个多小时,缝了30余针。
外面的天慢慢泛白。
整个过程当中,女人一直把头枕在自己的左臂上,把脸伏在臂弯里面。每当缝针贯穿她的皮肤时,她会痛地一抖,但没有喊叫。那个寂静的夜晚,能够听到的,只有女人低声的呜咽。不知是皮肉的疼痛,还是内心的软弱。
缝合完成后,余杨看着这怪物一般的手臂,他思考再三,决定重新书写病历:“患者不慎摔倒(患者自述,具体病因不详)后出现……”。
括号里的字代表医生对于病因的怀疑。余杨如此慎重是因为:一旦伤口愈合,这份病历可能成为证明女人本次被伤害过程的唯一证据。
把病历递给眼前的女人后,余杨最终没有开口询问女人如此隐忍的原因,但余杨暗自猜测,这可能与“孩子”有关,根据这个女人的年纪,家中可能有个上初中或高中的孩子。
“您的孩子一定不愿看到您受伤的。”余杨对着女人说道,他心里想,若女人真的是为了孩子而妥协,或许也可以为了孩子而坚强。
女人突然身体一颤,然后她轻轻鞠了一躬,接过了病历本,说道:“谢谢您。”
女人后来的命运,余杨就无从得知了,但余杨希望自己的话可以帮助到她。
“很多病人不清楚病历的作用。”余杨提到。
“很多被家暴的女性会认为自己伤得很轻,不需要看医生,其实不然。
“医生除了处理伤口外,其提供的病历更是重要证据,医生会把自己所听、所见如实记录在病历中,可以这么说,病历就是医生的‘证言’。
“法律是讲证据的,不会只听被害人一面之词。尤其是当被害人经历治疗或伤口愈合之后,此时再向法院诉说曾经的遭遇,法院工作人员的第一句回复便是‘请提供医生的病历’。
“若病历已经丢弃,想去找医生补写;或是就诊时撒了谎,想去找医生改写,那会很麻烦,因为医生通常是不会补写或改写病历的。”
余杨顿了顿,接着讲第二个故事。
某晚8点多,救护车送来了一对男女。
女人大概30多岁,身材微胖,穿着黑色连衣裙,痛苦地蜷缩在病床上,手里拿着纱垫捂着肚子,脸上的肌肉随着疼痛而抽动着。
旁边病床上的男人是被救护车一起送来的,大概20多岁,留着短发,身材精壮,俯卧在病床上,身上只穿一条内裤(其他衣物在救护车上被脱掉了),全身上下缠着各种纱布和绷带——已经被血染红,活像一具木乃伊。
余杨一边查看两人的伤口,一边询问情况:“你们俩是什么关系?”
“姐弟。”女人小声说道。
旁边的男人没有开口。
“你们怎么受伤的?”余杨继续问道。
“被那个狗东西捅的!”一听到这个问题,弟弟突然瞪圆了双眼,恶狠狠地说。
“你怎么说话呢……”姐姐怯怯地说,声音几乎听不清楚。
“到底怎么回事?”余杨有点奇怪。
“被我姐夫捅的,那个狗东西,他平时就总对我姐姐动手动脚,我早就看不惯了!今天晚上,他居然当着我的面动手打我姐,我气不过,冲上去要打那个狗东西……”弟弟越说越激动,浑身紧绷,挥舞着受伤的手臂,就像眼前就站着仇人一样,血从伤口一股一股地流出,他继续说道:“没想到他拿起刀就来捅我!”
“不是刀,不是刀……”姐姐连忙纠正,“那是……那是碎玻璃瓶子。”
“然后呢?”余杨接着问。
“可能不是一把刀,当时情况很乱,但我觉得是一把刀,我被捅了几下没了力气,躺在了地上,他又过来,我用手挡着,然后我姐姐冲上去拉他,这个狗东西,他居然又捅了我姐姐一下!”弟弟说着,牙齿咬得嘎吱作响。
余杨完成对两个人的检查,姐姐腹部有一处伤口,长约3cm,伤口探查发现伤口深度接近10cm,但未见明显腹水流出,可能未进入腹腔;弟弟的身上有七处伤口,分布在上肢、臀部、大腿及背部,部分伤口深达肌肉。
检查完毕后,余杨对姐弟俩说:“你们二位需要去手术室清理伤口,你的伤口很深,需要将皮肤的伤口扩开,探查伤口是否进入腹腔,清理伤口内残余的锐器残渣。你的身上共七处伤口,以急诊室的条件不方便进行清创……”
正说着,一个身着警服的高大身影推开急诊抢救室的门,“哎呀……谁报的警啊……”姐姐见状,突然捂着肚子从病床上坐了起来。
情急之下,女人伸出手,仿佛是想阻止进来的人,“警察先生,这是我们的家务事……”
警察看了他们一眼,径直走向了余杨:“您好,请问这两位伤势如何?”余杨看了看警察,将刚才没说完的话继续道:“警察先生,您好,女病人腹部受伤,伤口窄而深,可能是匕首之类的锐器造成的;男病人身上伤口七处,伤口边缘锐利,考虑也是锐器造成,生命暂未危险,但需要去手术室进一步探查和处理伤口。”
“尤其是女病人的伤口,若伤口已深达腹腔,则有造成脏器损伤的可能,不排除需要剖腹探查辅助诊断和治疗的可能。”余杨补充了一句。
警察听后走向两位伤者,冷冷地说:“事发地附近的居民报警了,事情经过我们已大体了解,这可不是‘家务事’这么简单,你们俩先安心处理伤口,后续我再向你们问询。”
“那我丈夫呢?”
谁也没想到,女人这时会这样问。
“您可能暂时见不到他了。”警察说。
听到警察的话,女人张着嘴巴的脸似乎凝固住了,她像是习惯了被伤害,当摆脱伤害时,她竟然流露出了怅然若失的表情。
女人的弟弟听到这个结果后,对女人说:“姐,总有一天你会感谢这位警察先生的。”
大众对于“家庭暴力”的理解,有些偏差。
家庭暴力并不只存在于夫妻之间,有时是家长对孩子,有时是晚辈对长辈。而在家庭暴力中,被忽视的一个极大的群体,是“老人”。
“很多老年人对待家庭暴力的态度最令人无奈,她们不清楚自己遭遇的是怎样性质的伤害,也没有任何维权的意识,在面对医生时也是三缄其口,遮遮掩掩。”余杨说。
在急诊轮转两个多月,他遇到了一位老人。
那天夜里12点左右,救护车铃声依旧急促,一名50多岁的女性被送进了急诊抢救室。
女人微胖,躺在病床上,右手拿着一块大纱垫压着上半部分面部,白纱垫被血彻底浸湿;脸也沾满血迹和污渍,看不清楚面目。女人的身上围着一件塑料围裙,围裙和手上沾着油渍,身上能闻到饭香,但夹杂着血的腥味。
救护车上的同事告诉余杨,病人的头部被砸伤,在救护车上做了基本处理,额头有个蛮大的伤口,生命体征平稳,性命应该无碍。
余杨很快有了大体的判断,病人可能是夜里出来摆摊卖炒饭之类的,与醉酒的客人发生争执被打伤——毕竟这种情况他经常遇到。
但他那次判断错了。
走到女人的身边,余杨轻声询问道:“您好,请将受伤的过程简单和我讲一下。”
“我是在路边卖炒饭,可能是我说错了话,被一个铁制的盆砸了。”女人结结巴巴地说。
余杨接着问,“是顾客把您砸伤的吗?需要的话,我们现在可以帮您报警。”
“别!别报警……”女人急忙挥着自己闲置的左手,“不是顾客打的,是我的儿媳妇……她和我一起摆摊的。”女人显然很不好意思开口。
余杨有些吃惊,继续说道,“您头部受伤,不方便活动,需要通知家人,需要有人陪护才安全……您的儿子呢,通知他马上过来吧。”
听到这话,女人又伸出左手胡乱挥着,急得差点坐起来,激动地说:“不行!不能通知我儿子,要是我儿子知道他老婆打了我,两口子怎么生活下去啊,会破坏他们俩关系的……这样吧,医生,我打电话让我家老头过来。”
不一会儿,一个五六十岁的男人,应该是女人的丈夫,赶到抢救室——为了排除颅脑损伤,女人已经被送去查头颅CT了——男人有点驼背,穿着拖鞋,焦急地在抢救室门前踱步。
余杨以为他是在为妻子焦虑,走上去安慰他:“您不要太担心,您爱人生命体征平稳,不像是有内脏损伤的样子,很可能只是皮外伤。”
“哎呀……不是这个事,”男人叹了口气,“她们婆媳一起做点小买卖,儿媳妇经常对老太婆不满意,她哪是年轻人的对手,每次受伤回家自己搽点药。她不敢和儿子说,我也不敢和儿子说。这次看来兜不住了,怎么办呀……”
“您难道不应该关心自己的爱人吗?”
余杨气愤地责问了一句。随后余杨从男人的反应中意识到,对方没有把这话放在心上。
女人做完CT回到诊室,所幸的是,没有颅脑损伤,只需要处理伤口即可。
余杨揭开压在女人头上的纱垫,看到一条裂开的伤口,从额顶开始,一直延伸到两眼之间,划开左侧眼角,模糊的血肉里面裹挟着铁锈的碎片,黑洞洞的裂口还在往外冒着鲜血。
余杨倒吸一口凉气,用纱垫压住了伤口:“您的伤口在急诊室处理不了,我把您送到手术室,脑外科医生和眼科医生会去帮您处理。”
这时,女人的丈夫也凑了上来,他也没有问爱人的感觉如何,也没有问余杨病情如何,而是和女人讨论着“儿子问起来怎么解释?”
余杨没有继续听他们的讨论,他只是叹了口气,让护工师傅带病人去处理伤口。
他很是无奈,随着一阵哐当当的响声,护工师傅拉着病床送病人去手术室了。
而在离开急诊抢救室的时候,老两口子仍在焦急地商量着如何跟儿子解释。
关于病情鉴定,余杨总结道:“第一个故事中的女病人,第二个故事中的男病人以及第三个故事中的女病人,他们的伤势已达法律意义上的‘轻伤’标准;第二个故事中女病人的损伤程度需要根据伤口是否进入腹腔来判定。”
“‘轻伤’并不是字面意义上那么简单,它可以理解为对受害人生命健康造成重大威胁但尚没有造成重大损害的一种状态。”顿了顿,余杨接着说:“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他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若暴力行为在这种状态下仍未被制止,进一步的伤害可能导致致残甚至致死性损伤。”
当谈到如何应对家暴时,余杨也说出了自己的见解,“被家暴的女性可以向妇联和公安部门寻求维护自身权益。但在伤害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远离施暴者,医院,同时联络亲戚朋友或公安部门,这是正确的选择。”
余杨之所以建议医院,原因有三。
“第一,医院配有监控设备及保安团队,伤害行为在这里不易继续;第二,医生可以对患者进行治疗,同时提供的病历是重要证据;第三,若受害人身边没有通讯工具,医生护士可以协助联系受害人亲戚朋友,或公安部门。”
说到这,余杨又想到了一个病人,“她面对家暴的处理方式,可作为参考。”
那是一个夏季的清晨,一个带着口罩,画着淡妆,扎着马尾的姑娘走进了诊室。她大概20多岁,陪同的,是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女伴。
“您好,怎么了?”余杨问道。
“医生您好,我被我丈夫打了,我去找了警察,医院看下伤情,”她摘下了口罩,脸上无比平静,继续道,“请您帮我写下病历,警察告诉我这是重要的证据。”
余杨有些愣神了,他第一次见到如此直率的被家暴者。过了几秒,余杨才反应过来,继续问诊:“事发的过程是怎样的?主要疼痛部位在哪?除此之外还有哪里受伤?”
姑娘详细描述了受伤过程:“我在昨天夜里与丈夫发生口角,他第一次动手打了我。我起初尝试推开他,但力所不及。只能用手抱着头蜷在卧室的角落。他又踢了我几脚,直到累了才坐下休息。我见状夺门而逃,跑到了闺蜜家里。”
“天明后,我在闺蜜的陪伴下去了公安局,医院找医生帮助。”
说完后,姑娘配合余杨查看了伤势,她的脸上和四肢有多处淤青和抓痕。
余杨用正楷在病历本上记录下了病人的病史和每一处伤痕的情况。
这份病历会成为这次伤害事件的重要见证。
余杨把写好的病历交给了姑娘。
“谢谢您,”姑娘似乎也注意到余杨刚才愣神的那一瞬,解释道,“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所以我在第一次被伤害时便要站起来说不,如果我沉默了,那下一次我就习惯了。”
(本文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特别爱健康立场。封面图片来自电影《金福南杀人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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