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第一场征战,很多学员也给小编做了反馈。
总体来说经济法是比较简单的,初级会计实务上午和下午都能考到相同的考点,小编今天就带大家回顾一下高频考点以及考点的预测!
《会计实务》考点回顾
难度适中(偏低),题目正常
1.职工福利(谁受益,谁承担)
外购——不视同销售,不确认收入、销项,做进项转出自产——视同销售,确认收入、销项,结转成本
2.对于料(定额消耗量)、工、费(生产工时)分配
套路公式:分配率=待分配费用÷分配标准
某产品应分配的费用=分配率×该产品对应的分配标准
1.会计主体
2.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的处理
无法查明原因——营业外收入;
应付其他方——其他应付款
3.应收账款减值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4.货到票未到时取得存货的处理
存货按照暂估价值入账(税不用暂估)
5.先进先出法发出存货的成本的核算
6.盘盈固定资产的处理
前期差错——重置成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更新改造过程中被替换部分对改造后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影响
扣除被替换部分账面价值;处置损益不影响改造后资产的入账价值
8.发行股票时资本公积的处理
实际收款与股本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发行股票发生的佣金手续费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9.各类交易对留存收益总额的影响
留存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12.税金及附加的核算范围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进口关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契税(除外)
13.营业利润的计算
除营业外收支、所得税费用外的损益类项目
14.营业外收入的核算范围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毁损报废收益、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接受捐赠利得等。
15.表结法的特点
表结法——各月末不结转,年末一次性结转;
账结法——每月末均需要结转
16.其他应收款的报表项目填列
(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坏账准备
17.存货项目的列示
原材料+周转材料+在途物资(材料采购)+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材料成本差异(借加贷减)-存货跌价准备(贷方余额)+受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款
《经济基础》考点回顾
1.
2.法律责任—行*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拘留
3.可以申请行*复议的:当事人对行*机关的具体行*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复议
4.会计核算内容: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基金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5.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具体内容:
①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6.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
7.附条件背书与不得转让
8.基本存款账户:主办账户、一个、最后撤销
9.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事项:
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10.提示承兑期限:
见票即付——无需承兑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见票后定期付款——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11.贷记卡持卡人通过ATM取款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万元。借记卡在ATM机取款每卡每日累计提款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币。
12.预付卡:
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1万元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向发卡机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13.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非经营活动;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存款利息;保险赔付;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4.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购进用于简免福人;非正常损失;贷餐常乐;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
15.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
16.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17.企业所得税公益性捐赠扣除:
企业当年发生以及以前年度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8.企业所得税社会保险费扣除项目: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19.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0.海关负责征收:
关税;船舶吨税;委托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21.关税计算:
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计入关税完税价格
22.契税纳税人:
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房屋继承行为,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23.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2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6.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按所在地人民*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
27.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无需缴纳任何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纳
28.在休息日安排加班,没补休的按照劳动者工资标准的%支付劳动者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工资标准的%支付劳动者工资
29.女职工在孕期,用人单位既不得解除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